Profil de 翔宇离离原上草,她在丛中笑。PhotosBlogListes Outils Aide

离离原上草,她在丛中笑。

做一些想做的事,学一些自己想学的东西,去一些自己想去的地方,爱一个注定相遇的人

翔宇 周

Occupation
Lieu
Centres d'intérêt 
(向马鹿@D@多古拉大人致敬!)
纯洁的肉食性。
性格大条脱线又别扭挑剔,相当的好养活。
擅长放空、发呆、不分场合地安然犯HC、光明正大地探头偷看、别扭地被扑倒。是一只有理想有道德暂无技术有品格的优质囧受。
最高理想其实是当一个像巴菲特那样沉郁顿挫深刻伟大地操纵着金钱的银行家。
29 novembre

雷到失语——《花木兰》

昨天南京下起那种南京式的冬雨,我们跑到市里看《花木兰》。我们一行三人,去看片的目的各不相同,我是为了看胡军,另一个姑娘是纯粹被预告片诱惑,腐血沸腾不已,另一只是为了孙燕姿的主题曲(与影片主题无关,请无视吧。)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绝对超出我预期的影片,其吐槽点如此密集、雷声如此滚滚,以至于就算坐在第一排,周围的女同胞们相继拭泪,我们依然看得如此欢乐。

看之前,看到网上有人说,这部片里最爷们的就是花木兰,一看,果然不其然。

就算是胡军,好歹人在北京故事电影版里也是个攻,就那么爱女王样地斜倚着。看到他杀俘虏的时候,突然觉得有一种这个角色就将这么不伦不类地下去的悲观预感。后来,果然。。。小王子那么有野心,聚合诸部要摧毁魏国,占领魏地,甚至为了这宏伟目标不惜弑父,也该是一代奸雄样才好。结果我们的奸雄竟然做出了,为了跟魏国讨价还价,就同意了用医药和粮草换个皇子当人质这么个段数顿时降了不只一点两点的命令。想起那个因为杀人而被砸变形的酒壶,我就算揪着小心肝也想说一句,杀人狂和野心家还是差了很多的好伐?

陈坤我就不说什么了。真的失语了。

维塔斯演了一个白奴,作为本片唯一的花瓶,他的戏份全部被剪掉也不会漏掉什么情节。 虽然他的出场有如辰月法师。

想了一下,觉得最惊喜的还是李玖哲的丑。虽然他出场的时候,一瞬间唤起了我关于迪士尼那部名为花木兰的动画的久远记忆,但是实在是很惊喜了一把。不禁觉得这实在是一部配角撑起来的影片。其实就算是小虎同学的港台腔和成龙式的鼻子,我还是觉得小虎和胡奎实在是两个出彩的配角。两人的关系基本上就可以归结为一条传统的BE耽美戏路:攻(这里是胡奎同学)是个二世祖,虽然本质不坏,但是依靠家里的势力在军营里很是仗势欺人;受(小虎)是出身平民,嫉恶如仇,自然一开始就是和攻同学不对盘,给攻取外号——乌龟,在攻欺负同伴时挺身而出,在平时和攻多发生小磨小擦,甚至坏心眼地把攻不小心掉在地上的玉佩提到附近的小河里。转折点在小攻的舅舅战死,小攻趴在舅舅的尸体前嚎啕“没有你,俺可咋办啊”,彼时心地极好(误)的小受自然上前,安慰小攻,自此奸情之花终于绽放。其后二人如何情比金坚,共同浴血沙场。作为观众我实在是不知道,因为在木兰辞里的“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这一段轰轰烈烈地战争场面只有写意般的战争镜头的蒙太奇。只有最后,两人遥遥相对,呢喃着对方的外号,相继喷血赴黄泉。

在这里,花木兰作为里面最男人的代表,自然要带领这群攻攻受受们地去打有一个杀人强迫症首领的柔然。但,我实在想说,这个花木兰实在比JUMP漫画的废材男主们还要不如。作为一部战争片里的将军,你实在不够热血,友情也实在不够纯洁,那什么成长,我实在没有感受到。其它的民族大义、宇宙奥义的就更加无法要求你了。你作为里面唯一的真汉子,你始终如穷摇附体般,说你好~害怕,好~担心,好~孤独(你为啥不说寂寞?)。另外,就算我,也明白就算反战,也不能临上战场的时候开小差啊。其余的,实在没有力气去一一吐槽了。

另外最让我无力的是整部电影的一种敷衍感。作为一个历史专业都不是的同学,我根本就没有去专门考据过花木兰的历史背景,但是里面历史错误明显到,我随手一指都能指出。

首先是,这里的魏,是南北朝时候的那个北魏。这个当年木兰辞的课下注释就有。作为一个鲜卑人是老大的国家,难道不觉得花木兰跑去叫阵的时候先说汉人再说鲜卑人很奇怪么?花木兰她自己估计就是鲜卑人的。如果这个只是我的过于敏感,那么那个氏人就实在是很严重的问题了。我看的时候实在觉得很奇怪,后来回来一查就算是氏人也应该是“大月氏人”,可人家早在你们汉的时候就跑到中亚去了,你们打仗的时候,怎么还能把人家从中亚叫过来呢?后来就觉应该是氐人,因为那个跑来长江边打东晋说自己军队多得投鞭断流的苻坚的前秦就是是氐族人建立的。说是氐人应该还差不多。

然后一个让我又无力又雷到不行的是,陈坤拿出出玉牌说:我是魏国第七皇子拓跋宏。我当场囧住。我有没有记错,拓跋宏同学就是大名鼎鼎的北魏孝文帝啊。他明明是长子的,怎么变成老七了,话说他变老七怎可能即位呢?北魏的礼法其实还是相当严酷的。尤其在宫禁之内。比较变态的什么要想皇后的话你要铸成金人才能当,就算皇帝多喜欢你你也当不了啊;还有什么你生了儿子当了太子,为了防止外戚之患,你就要被赐死。这些这些,所以,我实在不相信老七怎么就能是太子呢。

另外说一个很言情很后宫的话题。很多姑娘估计为了最后花木兰没有和文泰同学在一起很伤心难过。我得实在地为花木兰道一声喜。北魏的后宫还是不进的好,就拿上面的那两个铸金人选皇后和子贵母死的制度,就知道那个一心想当魏国皇后的柔然公主,嫁进了大魏国,必然是生不如死。你要不会铸造(一个公主怎么会铸造啊!又不是欧美奇幻文学),金人铸不成,自然幻想破灭当不成皇后。就算铸成了金人,当上了皇后,一旦生下儿子,因为是嫡子,所以你就必然得死。可见,花木兰没有进后宫实在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其它的感受比如这部其实是画皮前传吧之类之类的都不再多说。


附一篇感觉相当油菜花的影评片段,要是看过九州自然觉得相当有爱。
 以下只是一个故事大纲。写完的话大约字数是五万字。另外则是,完全是写给九州读者看的,不看九州的话看不懂是正常的。 
   
  故事发生在胤朝蛮蝗入侵的时候。风炎皇帝白清羽当时还是名震京城一方的“十三公子”,但是这些事情花木兰并不知道。由于终于忍受不了淳国和西华国主的JJYY,年老的胤仁帝终于下了一道跨海征蛮的诏书,摊派征兵名额。花木兰一家是唐国人,唐国国主以前是给天启送钱送粮,这次终于不能忍了,决定送点壮丁过去。 
   
  花木兰从小就很能打,她不仅技击之术过硬,而且魔武双修,修的是太阳系秘术,因为她老爹在战场上救下的那个朋友是个太阳系术士,也是托他的福,花老爹活了很长时间。听到征兵的消息,花木兰决定替父从军,于是她用了太阳系秘术,把自己的胸变平了,把自己的脸啊手啊都弄得像个小伙子,总之除了用秘术造一些重要器官之外的事都做了。但是花木兰的水平有限,秘术消下去的胸会重新长出来,所以她不能把自己的眼睛变小——这也是同村的小虎同学耿耿于怀的原因。但是不管怎么样,花木兰在军营住下来了。 
   
  花木兰最痛苦的事情是自己的太阳秘术学得不够好,而且由于天天练武,秘术修为撂下了,胸的问题愈发严重。有一天在喂马的时候,她遇到了一个面容清秀冷峻的小军官,他自称叫小白,两人调笑不已。花木兰起初以为自己穿帮了,但是后来才发现小白很孤独,想找个朋友,于是两人关系见好。 
   
  花木兰痛苦的事情还有洗澡,每次她只能偷偷去洗。终于还是在澡堂子碰见了小白。小白色心大起,花木兰落荒而逃,扭打中花木兰被小白在手上咬了一口。第二天小白找到了花木兰,跟她表白,花木兰被逼无奈说我靠大哥我是女的,小白想了想说,MD,你是女的哥也要你! 
   
  俩人正在数星星的时候青阳等蛮族九部大军来攻,唐军的指挥使被杀,但是花木兰很NB地凭着太阳秘术不停地给自己和小白加红加红加红,然后靠着自己是个血瓶冲进蛮族大军,砍死了澜马部的大将。胤朝方面的大将军就封了花木兰一个官。当然小白也升官了,两人日夜公不离婆秤不离砣,打得蛮族落花流水。 
   
  终于青阳部的世子,旷世不遇的奇才,狂血的拥有者依马德·帕苏尔·吕青阳发飙了,他杀了自己的亲爹,当了大君,又强奸了自己的妹妹,试图生下更NB的狂血皇子。吕青阳胁迫蛮族九部反攻。要杀了花木兰。后来吕青阳投靠辰月,辰月派出寂字部大教宗,然后设计把花木兰大军围在某个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的山谷里。断粮断水,山谷外面设了亘白禁制,大风刮过飞沙走石,花木兰被逼无奈,要决死一战。这时小白同学看着相好很是郁闷,于是跑出去叫吕青阳说话,说哥就是白清羽,我留下,你放他们走吧。 
   
  于是吕青阳就抓了白清羽放了花木兰。然则吕青阳的妹妹兼老婆不堪性虐待,见到清秀的白清羽就想投怀送抱,吕青阳不爽,喝的烂醉。花木兰化妆潜入北都城,跟吕青阳的妹妹串通一气,要做掉吕青阳。终于在最后一场华丽大戏的时候,花木兰联合老大君的娈童歌者古德——哦,忘了说,前面吕青阳杀了父亲的时候,古德就要当场殉情,结果吕青阳兽性大发霸占了古德——击伤吕青阳,这是吕青阳暴血,变成狂战士,古德被他一脚踢飞当场挂掉,但是问题在于,古德同时也是个NB术士,死前大喊吕青阳的名字,吕青阳从暴血状态回魂,发现情况不妙准备再次暴血,花木兰使出NB太阳秘术,一举击杀吕青阳,救出白清羽。 
   
  然后就是结尾,吕青阳的妹妹终于嫁了白清羽,但是她其实已经怀了吕青阳的孩子——生下来就是著名的纳戈尔轰加·帕苏尔·吕戈。白清羽则养了一个叫做狮牙会的男宠团,包养了包括苏瑾深、姬扬、叶正勋在内的各种华丽男子。后来有一个叫李凌心的少年进了狮牙会,技击之术天下无敌,号称东陆步战第一人。其实大家都不知道,这个人正是最终唤醒了太阳秘术终极奥义的花木兰,她成功地变成了他—— 
   
  然后白清羽当了皇帝,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以上纯属胡言乱语,请勿对号入座]



23 octobre

写在所谓的“反流氓”行动之前

周三上午的计量经济学是一门难于用语言描绘的课程。

此门功课开书便是数学模型和一页接着一页的图表。每年挂科率之高,让线性代数、微积分、概率论甚至精算数学都迎风流泪甘拜下风。更加残酷的是其天时人和均是大凶:经过了连着两天的早中晚全天候的专业课蹂躏,我们在周三一大早还要早早爬起疲于奔命;一位个头小巧,嗓门微弱,却作风彪悍(体现在时时刻刻的课堂作业和“话筒电脑阿斯兰妈”称号)的中年妇女领讲此门死亡之课。偌大的教室挤着四个班两个系的莘莘学子,一旦电脑死机或者音箱崩坏,一种酷似轰炸机压境和蜂群进攻的混合音效就不厌其烦地占领着这间教室的绝对制空权。

就在一天之前的周三,我们一行4人奔向教室,抢占宝地。既然天时和人和抛弃了我们,我们自然要把地利紧紧地抓在自己手上!

所谓宝地就是:靠在窗边光线明亮,抬头再逆时针方向转头大约60度穿过密密麻麻的人头隐约(这是重点!)可见“话筒电脑阿斯兰妈”刚刚露出讲台的脑袋一颗。身后更要有大量的人气垫背。这样,你在课堂上不会因为坐得过于靠前而被提问,也不会因为过于靠后而被拎到黑板上做题。即使“兰妈”她今天心情极好,用学号抓阄,你中奖的风险也可被规避在5.72%以下。

但是显然那天我所考虑到的风险没有包括“被搭讪”这个沉郁顿挫的问题。

像我这样的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气场的人竟然被人搭讪了。这句话从我自己的嘴里说出来,自己的左耳朵听到的绝对是“湖绿的吧”,右耳朵则反应着“今天天空如此晴朗,竟然一只乌鸦都没飞过”,脑中得出“怎么可能”的最终结论。(句式套用罗素同学生平记)

但,它不仅发生了,而且极为轰轰烈烈地发生了!(仅指音量方面的轰轰烈烈)

首先,它有一个可怕的开头。


今天的课极其顺畅,“兰妈”没有不小心拍坏话筒,也没有不小心踢坏讲台下的电脑主机,更没有不小心被电线绊倒然后屏幕瞬间一片黑暗。

但是在最后一节课时,在巨大音响下,突然身后有人一声大过一声地叫“周翔宇,你是周翔宇吧?”“你是周翔宇吗?”


我想着这一定是自己的幻听,但是为毛我身边的姑娘全部囧囧有神地看着我啊!


这件事拥有了一个无比灵异的开头,自然会配着一个野兽派作风的搭讪君。


于是,我扭头便见识到了灵异野兽派搭讪君的真颜。顿时就感到了自己回头绝对是个错误。
其一,我被野兽派一样的颜吓到了。(真的是没有任何歧视的一句心里描述,等同于:妈妈,三次元世界好可怕!)
其二,我感到后面那些不知道周翔宇为何人的经贸系的姑娘小伙子们在一瞬间把目光焦距在了我微微回转的头颅上。
其三,我一回头便被搭上,似乎没有了再转回来的机遇。
其四,思及“兰妈”的彪悍,我在上课回头搭话绝对是不对的不对的!

然后,我就经历了囧囧有神地搭讪经历。

听开头,似乎是我排队开校园网的时候,此君站在我前面,我询问了他一下用户名这个事情。然后他就记住了我的姓名和学号。后面的我就不记得了,因为我发了一会呆,就决定什么都不说,便干脆地把头扭回来。

当然这次扭头是明智的。此君的演讲并没有因为我把头扭回去了而热情有所降低,他依然讲着。我知道他在说,是因为在音箱没有崩坏的情况下,我依然没法听清“兰妈”在说什么,搭讪君显然有着训练有素的声带。

一本美好的耽美小说便能将我带离苦海。我甚至连后来下课铃都没听见,被同床的姑娘戳醒时,我抬头看见的是空空的教室。窗外,正午的阳光照在外面的香樟树上,绿色的叶片闪烁着宁静的光彩。


本来是一切静好。即便被围观了我的脸皮厚度也足以支撑我每周三淡定地去听计量经济学。

但是今天闲时登陆了校内,发现无论是状态回复还是留言板都充满了XX的身影(搭讪君除了“你是周翔宇吗”讲的第一句话便是“我叫XX”)瞬间就感到了一阵凉意。在删除了此人的所有留言之后,我决定不能坐以待毙!

敌不动,我便不动。
反之,我便努力去做一个“比流氓更流氓的反流氓”!

18 octobre

我经历的不过是翻来覆去的风花雪月

敬告:叶某鹿同学你现在很幸福,所以这种悲观论的文章一定要远离之再远离之,最好除了“你一定会幸福下去!”外什么也不要相信!


这几天收拾自己的杂书,结果又翻了一下原来的书。
罗素同学生平记(《长裙过踝半厘米》)就是这个时候又给自己复习了一遍的。。

看到里面有一段讲到康德同学的荷尔蒙爆发插曲。整段恋爱概述如下:
“胡塞尔同学是比较典型的富家不羁公子——这段关系也照例,有一个倒贴上门提心吊胆的女人,有一个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男人。一个突如其来的开头,和一个决绝的结尾。”

两句话,就揭过了。

我想起自己在大一时候的经历。自己也觉得好笑。其实大家所经历的都是一段又一段的翻来覆去的风花雪月。

H同学绝对不是富家的不羁公子,其实他和公子气度一毛都不沾。但一样的是一个倒贴上门提心吊胆的女人和一个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任的男人。一个突如其来的开头和一个决绝的结尾。

有人说第一次恋爱基本上都不会让人感到圆满而幸福。这个我知道。
但是我努力去回忆,觉得再悲惨再不圆满不幸福,也不该是在一个暮春的下午,天空阴霾,我吃掉一份泡面后,急冲冲地去冲了一个澡,头发还是潮湿的就跑出去后发生的。

没有穿自己觉得最漂亮的衣服,只是一条军绿色的工装裤挂在胯上,上面一件黑色的紧身夹克,要不是湿漉漉的长头发,性别都会被混乱掉。
自己的手表一向快了10分钟,所以当时自己到的特别早,忐忑不安地在香樟树的路口一次又一次地去爬那个路牙子又下来。

H同学来了后就问我叫他出来有什么事情。
我当时紧张得连当初全校讲话的时候都没有过。
结果,自己的快刀斩了自己的乱麻,“那个(抓头),你能和我恋爱么?”
之前累积的少女派的告白词,诸如什么“你能牵住我的手么”“我是不是个用于承认爱情的人”blablabla  就这么被一句白到不能再白的话给悲剧炮灰了。

当然更加悲剧的是H同学的接话“你知道怎么谈恋爱么?我不知道。”
更更加悲剧的是,我后来知道了H同学你明明一入学就作为班长和自己班的团支书勾搭上了,你竟然好意思回头来和我说你不知道怎么恋爱?

现在反省,就觉得自己当初估计是荷尔蒙分泌出现了偏差,智商有所降低,没听出H同学隐晦的拒绝之意。

但是拒绝就到此为止了,事情发展下去竟然就是暧昧地确定了关系。之后“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任”的精神就被H同学表现地尽善尽美。而我表面上再蛮横别扭,他只要一个冷的眼神,我也会立马一边说“没事没事”一边就毅然决然地丢掉自己的想法装作其实设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标准的小媳妇样。

所以说是倒贴上门提心吊胆绝对是精辟至极。

当我和他解决这段恋爱关系时,他的态度也是那种一贯的“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任”。
当然,我,如释重负。

后来就是秋天,从楼梯上跌下来,自己爬起来去拍自己裤子上的灰。然后是冬天,和寝室的姑娘们去吃圣诞火锅,在广场上放飞了一个写满了“高分通过XXX考试!!”的气球。然后是春天,不知怎么的昏厥过去,寝室的姑娘们手足无措了半天,最后找来路人抬到校医院。然后,又是夏天。接着又是秋天。

现在,自己看到一段如此类似的恋情,被屏蔽了一年多的那段就这么地被记起来,总共就4个月,其中2个月没有联系。如果不是那个阴霾的下午和后来的请客吃饭,自己似乎都感受不到什么。
细想起来,自己耿耿于怀的心情其实更多的是纠结在“倒贴上门提心吊胆”而不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任”。

看到那个“照例”的时候,觉得艺术再是无稽之谈也是源于生活。而我们这么一群人就翻来覆去的经历着类似的风花雪月。





9 octobre

寡妇围观丁字裤,城嫂捣腾红床单 ——《麦田》

题头的那句话“寡妇围观丁字裤,城嫂捣腾红床单 ”是豆瓣那里看来的。绝对当得一棵出彩的油菜花。

看麦田的道路之曲折。去年拉着某只去看赤壁的时候,看到前面麦田的预告片,觉得这几分钟的预告片比那几个小时的赤壁下还要吸引人。

然后,就是,老子想看了!

后来,在数天前,我紧赶慢赶地吃完数只大闸蟹后,觉得呆在饭店包厢里实在无聊,和某只兄长大人一起跑到电影院,决定正好抽空把麦田看了。结果买到的是晚场的票。

在电玩室里知道自己绝对以后不能玩飞车以后。电影终于开场。

一开始看预告片的时候,这部片子吸引我的在于,颜色很漂亮,故事是从平民的视角讲述发生在长平之战后的赵国的一个城的故事,而且那种战国时代的复原感很对我的一直以来的想象。总之,这三点把我萌到无以复加。

但是!电影演了一会,我发现了气场严重不对头!这绝对是一部情 色意味严重的电影!

哦,我之前一直就在纠结长平之战啊~白起啊~秦军的奖惩体制啊~甚至廉颇和蔺相如。。。(掩面,俺不CJ)但是就是没有留意到,这是两个大老爷们兵跑到一个寡妇村的故事。这样的一个剧情摆出来,真的很容易就想到这个片子是个什么性质。

其实,后来自己想了下,这个片子的主题是欲望上的空虚也可以是谎言,还可以是战争与平民,也可以说有坚贞的信仰和礼教。但是,到底是什么,我也没感觉到。

觉得这部电影就像一台五幕的话剧。用五天的时间长度,在上面表演悲喜哭笑、生老病死。里面的演员也是给人这种感觉。人不明不白地笑,不明不白地发疯,不明不白地去相信谎言,更加不明不白地去杀人去自伐。其实,也不是不明不白的,影片的叙事逻辑从某种方面来看还是严谨的。但是,里面的人都把疯狂的东西全部放到了表象上了。让我坐在那里,觉得很不明不白的荒谬。感觉什么也抓不住一样。

大概是因为白天刚去看了建国大业,结果,看到剧葱大人(王学圻)出来,我第一个反应竟然是李宗仁!!结果那段长镜头的闷骚感十足的婚礼场面我看得硬是笑场了。

感觉上范冰冰同志的电影我看得实在是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恍然觉得,过了这么多年,我又看到了金锁的前世,在一个叫洛邑的地方当着城主夫人,那啥,倒腾着红床单。

据说王志文的角色演的时候背着一个电风扇。虽然背后有个电风扇,但演出很抢眼(影志的引用,我觉得很贴切)。其实,我感觉上最对的角色大概就是王志文的这个。除了他时时刻刻都在飞扬的长发以及囧囧尤甚的围巾外,他最后的结局让人印象非常深刻。觉得这个角色充满一种名为“无厘头”的气场。最后那句“我自了” 让我当场就笑出声来。

杜家毅的这个逃兵的角色让我感到很厌恶,不知道是角色塑造太成功还是演得太夸张的缘故。

黄觉(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演员。。囧。。老觉得很胡军)和整部片子都被我一种很强烈的似曾相识感。倒不是说那种战国时代的感觉什么的。只是叙事手法和蒙太奇上的感觉很熟悉。后来有人说黄觉演的感觉很像三船敏郎,特别像七武士里的菊之代。我就突然想起来了,对,就是黑泽明的感觉。

到最后,女人都自伐了,相对懦弱的那个逃兵也很离奇地被绞死了。但是更加离奇地是暇竟然要带着骊夫人逃走,那段甘愿被疯了的女人砍的情节,把我所有的逻辑能力都雷到了外星系。但最后,情节紧凑,秦军来了。孩子回来了。疯了的骊夫人明明已经出城了,竟然又神智看上去很清醒地跑了回去。暇锐士似乎完全忘了他已然纠结了两个半小时的麦子,就傻坐在车上。就这样结束了。我又突然想到王志文演的那个无厘头的强盗头目的那句”我自了“。似乎就突然明白了影片的精髓。

我突然明白,我什么都不该去纠结。看看黄澄澄的麦田风景什么的,顺便围观一下”寡妇围观丁字裤,城嫂捣腾红床单“的热闹就是全部的意义了。

18 septembre

我要吃掉你的肌肤像吃掉整个杏仁

我前一阵子看了一部耽美小说,叫《晚安,巴黎》。其实从名字这里就能想见这是多么zhuangbility的一本小说了。其实自己一直不喜欢那个悲秋伤情、那个挥动笔杆写下只言片语的那个人是个性别为男的人类。
说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讲我在里面看到的一句话。作者说是聂鲁达的: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有那么多的死者,那么多被炎日决口的堤防,那么多头去碰撞船身,那么多手在亲吻时交握,那么多事物我要去忘记。”
我在手机上反反复复地把这句话看了很多遍,突然觉得悲伤极了。

下午午睡起来,突发奇想很想去借一本聂鲁达的诗集看,去查这句话的出处。
天空灰白,我毅然决然地奔去了图书馆。
在一个财经类学校的图书馆里,我找到了一本帝国绿的《聂鲁达诗选》,书脊已经被晒得褪了色。薄薄的一本,抓在手上,觉得自己真的无比幸运,竟然能找到。

既然是诗选,显然是不全的。我没有找到那句“那么多手在亲吻时交握”。

但看过整部诗集,自己的感觉如果要简略到词汇的话,那就是真的很“肉体”的感觉。说淫邪你是完全不懂得艺术了,说里面只是爱情而已那绝对是胡说八道。聂鲁达他歌颂爱情也吟唱性,在隐喻方面绝对是一把好手。

在《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的开篇的第一句就是“女人的肉 体,雪白的山丘,雪白的大 腿。”
当然这里的山丘不是中国明清话本小说里的那种隐晦的器官指代词,而是真实的山峦。这样在中间插入的远景隐喻,实在是当得有才。

还有一句“我要吃掉你的肌肤像吃掉整个杏仁”,描述的纯洁而美好,让人看着完全没有低俗感和作呕感。

当然我去读聂鲁达是为了有关于他爱情的感叹。肉体上的感触对于我来说还是太抽象。所以,自己还是更加能理解“但是当我搂住你也就搂住了一切”这样的神句。还有
“在没有我的地方也没有你
如此贴近以致当你的手放到我的胸膛就成了我的
如此贴近以致当我沉沉入睡你的眼睛也就阖上”
这样让人感到温暖幸福的段落。


所以就算没有找到“那么多手在亲吻时交握”我还是很满意自己在这个天空灰蓝的下午读了一个下午的聂鲁达。


其实觉得不知是不是中译本的缘故,总觉得类似于“但是当我搂住你也就搂住了一切”这样的句子被狗血化地演绎在诸多穷摇派或其他派别的言情小说里,以至于现在读到已不甚有感触了。虽然觉得是一代佳人终于从被浓妆艳抹的丑化中被解救出来,但是感触并没有预想的效果。

智利人写诗应该是西语吧?
我决定将来有时间就去自学一点西语到能看懂聂鲁达为止。
之前类似的豪言壮语是:自学日语到能看懂松尾芭蕉为止。

不过这些,在我这几年总是不急的。
13 septembre

贵重物品

在一篇小说里看到一个片段,觉得相当美好。

A和B是情侣,一起去旅游。

客车到站了,司机说:“不要丢失贵重物品,准备下车。”

A坐在里面,等着出去,然后,B站起来去拍他的头说:“走啦。贵重物品。”


一下子就觉得很温暖。

觉得,找到一个人,去拍他的头说:“走啦。贵重物品。” 实在是一件很温暖幸福的事情。
5 septembre

女人总是要看言情

现在我大部分时间花在了耽美上,基本上没看什么言情。偶尔,被人问到你看过XXX没,皱半天眉头竟然完全没有记忆。也就是LOLI时期曾经废寝忘食地去看言情,但真正记住的也没有几个。

 

看言情的人可以不看琼瑶,但师太的一定是要看的。就算亦舒她一辈子也没嫁出去又怎样?她的文字照样还是圣经。
寝室里的大姑娘笑我,人云亦云,人人都说好的,你才来推。
我在那里强行狡辩,人人都说好,难道我就不是人了?

 

想起有次,寝室的二姑娘和我说她最喜欢喜宝说那句话。
  “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样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
我回她,去你妈的,老娘不仅要健康,还要有很多钱。爱不爱的,老天说了算。
她接着就问,那么如果让你选,你愿意做李碧如还是姜喜宝?
好吧,我真是搞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喜欢问这种问题。为什么我偏偏就要选这两个女人?我宁可去当莱因哈特或者杀生丸。选了谁又有什么差别?
小白花的时候,我希望自己是姜喜宝;再被生活蹂躏一阵子,突然又宁愿自己是李碧如;现在就觉得,她们又有什么好?都那么悲哀。

 

再说李碧华的《青蛇》。关于那段人妖恋,这个故事算是我最爱的一版。
最喜欢的一段是,小青对法海的震惊。
  “我因心慌,一时间思潮乱涌。粉雕玉琢的女人,竟不能令男人动心,他眼中的至美,是许仙?”
每次看到这一段,就在想,真是傻瓜。
每个人都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作为一个平庸的人,最好习惯把自己留低,这样摔下来,不至于太痛。
你不要以为真的有一个人,会爱你爱得死心塌地。
也许父母会,但是他们通常会比我们先故去。
至于子女?
别开玩笑了,儿女是父母前世的债。
这样说来,这笔债,曾经是别人欠我;今后,却是我欠别人。

 

从李碧华到张小娴,大抵是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李碧华故事里的人,太执着。
张小娴的话,又太洒脱。
人世间总有两种人。
  一种把爱情看得太重,赔上了思想,赔上了尊严,赔上了家产,赔上了性命。
  一种把爱情看得太轻,因为这世间上男人太多,可以选择的太多,就拼命挥霍,张小娴说从A到Z你有那么多选择,为什么非要从A,B,C里选呢?
可我想,那就这样好了,一直选择,不停选择,到最后挑花了眼;一生很长,爱跟一生一样长。
我大可以理直气壮,因为不到最后,我怎么知道那是最好的一个?
说来容易,做到太难。
女人的观点,总是很容易偏激,以为自己选到的那个,不是梁山伯,就是陈世美。
然后咄咄逼人地去教训另外一个女人说,看到没有?给你选,你要选哪一个?

 

叶迦也对白洛俪说,眼睛跟心有什么不一样?其实都是一样的。
眼睛看到的事,未必是真的,因为别人会说谎,还会制造假象。
心里告诉自己的事,未必是真的,因为自己会对自己说谎。
他说你不要只看到别人的幸福,或许别人比你更不幸;也不要觉得别人比你不幸,因为你看不到全部。
幸福是自我催眠。
而爱,是幸福的一种。
真正的悲伤,是甜中带着苦,然后苦尽甘未来。

遇到了一个帖子,说的是,给十年后的自己留一句话。
我三番四次路过那个帖子,最后还是点开来。
 
  “亲爱的,你说了那么多谎话,那你现在还能分得清吗?这一句,到底是真,还是假?”
  
提交。

22 août

酸梦一场

中午睡觉梦得很奇怪。一个面目模糊的男人,连气息都很淡。

先是他去赶飞机。我送完他回屋子后,就觉得屋子格局大变。全部是明清时候的家具。我疑惑间,又看到自己的屋子原来是建筑在一个斜坡上。又恍然觉得自己的屋子外是阿尔卑斯山。那一段光投在山头的教堂顶上,五年前旅游时寒冷的记忆还没有散去。
一边打哆嗦,一边打开一个斑驳的铜锁,正望向外面的时候,觉得天空上出现了彩色的云。
我一直以为梦境中只有黑白色。直到现在,我还能记得天空上五彩斑斓的云。

中间还有一个梦。但和男人没有关系。
似乎是在一栋巨大的连体建筑里迷了路。
本来要去楼上的房子里的,却转到另外一栋的酒店里了。在楼下的大堂转了很久的样子。人群扑面而来,他们没有停下来我也没有。最后竟然在酒店里找到了公寓。(?!)后来一幕电梯门开,记忆清楚。落脚的是黑色的走廊。但自己却明白这不是我和父母一起的家。
然后回头,看见电梯里是白天那个给我送外卖的小弟,他递给我一盒沙拉,然后电梯门就合上了。


后来是梦到他在和我说话。
说了很多,我全部忘记了。
但我醒来(在梦里)的时候,他不在我身边,却残留下一句话:“假如我们彼此相爱,你便不会觉得我说的话酸;假如不相爱,再感人的话你也觉得酸到极点。”(?!怎么回事?)
后来自己醒来(在梦里)反复琢磨,不知道这话是他说的还是自己梦到(在梦里梦到的。。。)的。很是疑惑。

我挣扎了好久,还是沉沉睡去。(还是在梦里。)

然后自己在一张棕色的桌子上找到一张压在小小的花瓶下面的纸条,上面只有两句话,不,是三句。
“近来我们彼此奔波。
我时常能想到你。
想起你孩子一般的笑容,温和至极。”

白瓷的小花瓶里面只有一长一短两只粉色的康乃馨。
拿起来看的时候,觉得被窗户的玻璃上的阳光晃到了眼睛。
************************************************************************************************
总觉得这两个梦最后都是分离的感觉。
真的不是一件好事情。
连前一个和后一个梦里的男人是不是同一个其实都不清楚。
后来在醒来后又默默的去想,觉得也可能是HE的。两个的分离都能解释为暂时的分离。


回忆起来觉得真的是越来越模糊。尤其是第二个梦。总觉得在看一部默片,而自己在一旁解说的。觉得真的是越回想越不靠谱了。

但是看到云的时候,还有看到那张纸的时候,自己心里的感觉是一样的。


“假如我们彼此相爱,你便不会觉得我说的话酸;假如不相爱,再感人的话你也觉得酸到极点。”

我觉得男人说完这句话,就留了一张很酸的纸条。

真的很神奇。但自己好像很感动。在梦里,被阳光晃了眼睛还乐了出来。

觉得自己应该是很喜欢那个男人的。

虽然现在自己真的不喜欢说酸话的男人。

一点都不喜欢。

21 août

History is a giant tragedy.-------《胡林的儿女》

    Actually the one I read is the English Edition... 
   
  It's just some fragmens of LTOM. 
   
  The more I except, more disappointing I feel.╮(╯﹏╰)╭ 
  That's a general reading discipline. 
   
  Well, to call a spade a spade, it is still a sorrowful story for all those curses, despire love called turpitude and the glide of youth and life. 
   
  History is just your destiny, their legend and our mythology. U can find the substantial grief in it. So none of a story got from history cannot be defined sorrow.

20 août

hp6,我没看你之前不知道我要吐这么多嘈

chapter 1

历史悠久的纯血统巫师家族好像只会出现两种孩子。小天狼星或者马尔福,没有中间状态。

*************************************************************

*小天狼星
布莱克家族黑得一塌糊涂,千百年的开枝散叶兄妹相奸(误!)就出了小天狼星这么一个反骨仔。幸好他不是纯粹的黑白,不是分明的非此即彼,不然势必要长残。
他聪明,不可一世的骄傲;他戏谑,偶尔也无聊残暴。这个世界似乎很难满足他,就像午后提前做完了试卷,卷起羊皮纸斜倚在板凳上,目光飘忽,神色模糊。 
种种矛盾在他身上呈现出完美的平衡。但是青春太短了。就这么短,而后面是一程一程走不出的狂暴风雨和凄迷暗夜。 
在霍格沃茨的时候,四人组横行霸道,成分复杂,(丫就是赫赫有名的葛莱芬多F4啊~)也算是他们逍遥青春的写照。他被女生花痴,但居然从来没有情史?!(你丫是你表舅的受么你,太虐了,丫竟然喜欢直男,而且还是年上。。。)
他在十六岁时把斯内普倒挂空中,黑发随意搭在脸颊,游刃有余的英俊像是杀人利器。

幻想天狼星如果不蹲班房,跟weasley家BILL肯定很有共同语言,都是走摇滚风的帅哥。。。他房间里还有麻瓜比基尼少女海报呢(虽然这个很大程度是用来气他爸妈)。

 

他一定不曾想到,他以为摆脱了的病态家族,纯血统和黑魔法,他以为一生都不用再回的格里莫广场12号,是他后半生的牢笼和死局。
他靠着天赋为了乐趣把自己弄成一个阿尼马格斯,又怎么能料到未来的那么多年里,他的灵魂和心智只能躲藏在一只黑狗的身躯里,才能获得片刻安稳。
他的后半生是风雪危崖,是阿兹卡班,是摄魂怪的围捕,是巴克比克羽翼上的遁逃。
他的家族后继无人,他和挚友阴阳两隔,他的青春已是隔世记忆。  
最后的死,也是那么不得其所。毫无用处。

其实我是因为萌配角的不平衡感吧?小H的教父,好说歹说应该是次主角诶,而罗琳后妈告诉我,次主角也会简简单单得被她虐死。而且是毫无价值地虐死。让书外碎了一片的少女心。

 

这个可笑的时代,他曾蔑视,但时代也视他如尘土,他的囧境延续数十年,他早已被打磨得没有一丝骄矜,与浑黑的夜一体带着暗中的意志和力量,他也许曾经相信,这不过是最后一场带着镣铐的舞蹈。

然而舞剧漫长,他居然成了最大的炮灰。 

我捧着破碎的心,再也不敢萌却仍然不可救药地改萌了教授。。。

最想吐槽的是小天狼星的美术服装设计。。。就算是叔级,也不见得是叔的就要有络腮如madao般的胡子诶。。。还我叔受小天狼星来!!人家纯血统那种英俊 到如杀人利器般的脸部轮廓啊~~就这么给madao的胡子毁掉了。每次看电影,看到小天狼星出场,我只能默默扭头,一边暗爽一边闷出三升血来。


**************************************************
*马尔福

这孩子当然是悲哀的,在纯血统的家族里长大,他还没有见过善恶,他还没有能力判断,已经被迫扎根于某个阵营。成为食死徒,必定是艰险的背德的。但成为叛逃者,日后也会是整个家族的死敌,难得善终。 

电影里的马尔福,经过8年成长终于长成了清俊惨绿的少年。眉眼间的女王样在长大的轮廓中反透出不羁来,惨绿的身型裹在笔挺西装里,一种禁欲气质扑面而来。

为此,我就不再纠结为毛纯血统的小马马要穿着麻瓜的西装跑满整个电影。
外型上气质上已经没有问题,只要罗琳不让他出丑,他就不会让人失望。这一部的马尔福,因为没有跟哈利之间的废话没有意气用事,而显得尤为迷人。他有一个秘 密要死守,他有一个任务要完成,他要干掉历史上最伟大的巫师。而在这中间,他不能在乎他要弄死多少无辜的人,他更不能在乎他的青春,他要把所有的所有亲手 放上祭坛。
这不是小打小闹,他一次次地来到有求必应屋,来到光线晦暗的消失柜前,一言不发,神色凝重,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家族,这一次全都由他一个人守护。
马尔福是小辈里唯一一个有些靠近前辈生涯的孩子。他的前辈们经历过怎样的黑暗和搏杀,他这一代的孩子是很难知道的。哈利虽说是个孤儿,但有海格邓布利多小 天狼星韦斯莱一家众星拱月照应他,他从不必面对独自用力的时光和血与阴谋织就的杀局。这一部里,他还能回回陋居或者跟金妮谈点似有若无的小恋爱,马尔福却 一直被杀人与被杀的局面操控行事。凯蒂中咒后,他不能控制地在盥洗室痛哭咆哮,他的痛苦将只能封闭在体内左冲右突,循着魔杖给哈利一击、再一击。

邓布利多的尸体从天台飘坠而下,那一个瞬间,就结束了他整个青春。

 

 

 

Chapter 2

混血的有的扭曲了,有的没扭曲。

****************************************************************

*汤姆 里德尔 
我一直没有特别喜欢里德尔。作为一部魔幻巨著的终极明骚BOSS,他的恶行还不够极端,作风也还不够狠辣。其实和这是一部儿童读物有莫大关系吧。

 

而且电影有一个很不好处理的地方就是,无论不 可饶恕咒在书中被描述得如何牛逼,荧幕上看也不过就是一束光一句词罢了,小天狼星之后,我再听到“阿瓦达索命”已经基本无感。要不是雷夫范恩斯在hp4最后的惊艳亮相,我真的是对伏地魔出现的桥段都没兴趣了。 这部里媚眼如丝的正太版汤姆和美少年版汤姆就是他的两个侄子出演的。(这叫什么!这是伏地魔一家吧这个。)

书里面,他是强大的,但不是无敌。

邓布利多无论是回忆他还是谈论他,总是难掩语气中的鄙夷和轻视。这里,无论阿不思怎么说,他的确就是没有处理好。

你可以说,汤姆同学在校的时候温文尔雅,品行端正,谦恭好学,尊敬师长,加上身世凄凉,基本上同学都喜欢他老师都疼爱他。这种情况还要邓布利多怎么 看管他?邓布利多并不是先知,他不可能知道这人会成为黑魔王。对着这样一个人人眼里的好学生好孩子,邓布利多没有证据只能随它去。

再来个渣攻始乱终弃版的:

伏地魔这辈子里最重要的男人(正直意义上的),恐怕不是哈利而是阿不思。首先,邓布利多认识他的时间最久,比任何魔法界的人都久远。再者,邓布利多 从来没像其他人一样那么喜欢他,也从来没有相信过他。而阿不思单方面地想要永远的拯救他,可能是联想到当年的前黑魔王(所谓前情人么?),邓布利多希望这 种悲剧不要重演。包括伏地魔回到霍格沃兹希望得到黑魔法防御课的职位时,邓布利多的表现都是这样。在伏地魔最强大的时候他也没有试图进攻霍格沃兹,这里面 有对学校本身的感情,但多少也和邓布利多有关系。另外,伏地魔和哈利交锋的时候常常表示出他对邓布利多的极度介意,密室里是这样,火焰杯时是这样,每次提 到爱的时候他必然说到邓布利多blablabla

如果非要两人扯上什么纠葛的话,到最后也只是一句“你笑起来就不像他了”。

 

对于汤姆同学的问题,个人偏向于natrual born criminal 的观点。

汤同学本来性格就邪恶阴郁……童年恨事,其实本身也没什么,小哈和教授都经历过,大家没长歪。摊手,也就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孤儿院里的人很多,有凄惨经历的人很多,变成法西斯恐怖分子变态加强版的。真的很少听到。

而遗传方面,则要追溯他父母余味相当不好的故事。汤同学是爱情魔药的催生物以及家族的神经质和乱伦历史,可以推测出他为毛有这样的病变了。 
“伏地魔的外祖父,是的,”邓布利多说。“马沃罗、他的儿子摩芬和他的女儿梅洛,是刚特家族最后的子孙,刚特家族是一个很古老的巫师家族,与自己的 兄弟姐妹结婚的习俗使他们世世代代都拥有一种反复无常和崇尚暴力的气质,并因此而闻名。缺乏理性再加上热衷于高贵和奢华意味着家族的财富在马沃罗出生之前 的几代就被挥霍了。他,就像你看到的,变得穷困潦倒,脾气也差,难以想象地傲慢自大,对几件家族传下来的宝贝珍视得如同珍视自己的儿子,而他对女儿却相当 差。”

上这么多纲上这么多线,其实他的性格就是因为罗琳需要,剧情需要= =|||  。所有角色的性格都是罗琳需要,剧情需要。

汤同学可说的,还有那么一帮DE和他是怎么从美少年转变成魔兽世界的。

其实汤同学就是以为自己是神,自己又伟大又高贵只有指挥别人的份。唯一和他想法不符的就是一人总是要死的;二自己混了这么多年好像还只是个恐怖分子头头,还要靠给仆人打标记获得安全感。而那么一帮纯血统的贵族,跟猪仔一般被打了标记,过得连黑奴还不如。

 

他那张美少年的脸,官方的说法是他不爱自己这张脸是因为他的麻瓜父亲。因为那脸是他爹给的,他简直就是他父亲的翻版,。爹抛弃了他们母子,身份还 是麻瓜,杀了他以后他就已经不想要那张脸了。而我一直怀疑魂器对美貌有极强的杀伤作用,你一张盘刻7遍也会损失画质的啊!何况是分裂出7个灵魂!太可怕了!

hp6里,哈利和邓布利多为了摧毁那个后来被验证为假货的挂坠盒,来到里德尔藏匿魂器的海中岩洞。尽管电影处理粗糙,但在滔天巨浪中,那个岩洞简直不像真 的,百年来只有四个人造访过这里,遗世独立的感觉异常的悲哀。去想,汤同学来这里的时候,大概也还是个少年吧,在洞口下恶咒,在洞内安置阴尸(为毛电影里 冒出了那么多古鲁姆?!)他曾经在这里报复过幼年欺负他的人,这里是他收藏战利品的地方。可是这些漫长的独自的路途,就算是幻影移形,也还是太孤绝了。    
7本书里,罗琳后妈完全没解答这个问题。整部书里反派面目模糊,只需要造成情节冲突就行了。电影却用一个虚构的岛屿海景就我遥望到了少年单薄的背影和苍白 的面目。他要的究竟是什么,他的欲望和求索是为了什么,他为何选择了这样的方式,他活过的年月有什么留了下来,谁都不知道。 

 

调侃地说:

伏地魔的悲剧在于,人生中鲜花一般的年纪,却没有一个合适的攻 
不在空虚中恋爱就在空虚中BT,于是他分裂了 
一个美人的堕落史,就是一个鬼畜的崛起史... 
所以,诱惑受被活生生逼成了鬼畜攻    

************************************************

* 斯内普 
他的临终遗言差点没把我打昏。最后一句,“look at me。”看着哈利的绿眼睛,是莉莉的绿眼睛。某种程度可以说是死而无憾。    
教授漫长的卧底生涯或者可疑的Double agent生涯在第六部里被逼到了极致。虽然杀死邓布利多纯粹是他们共同策划好的。 


他其实就是个最大的惨绿青年。Half blood prince。可见只喜欢母亲。不少混血家庭出生的巫师都容易趋于对纯血统的迷恋和黑魔法的执着,这可能也和家长中麻瓜那一方的误解芥蒂有关,汤同学又何尝不是。 
他是怎么长成了阴郁的,骄傲又卑微的少年,他又是怎么遇见了还是个女孩的莉莉伊万斯就爱上了她,他又是怎么一爱,就爱了一生。 寥寥几笔,有邋遢如墙边的狗尿苔,油沓沓的头发和面目,被骂成“鼻涕虫”然后倒吊在半空露出惨白的双腿。


他的爱情已经达到极致美感的程度。光是抵死缠绵百折不挠不离不弃死了都要爱,又有什么了不起。像这种带着梦意与痴望沉入幻觉之海的爱情才看得人暗暗心惊,默默感叹。

真是要叹服,这种爱情的实践者内心又未免强硬得可怕。连时间都不当回事。 

可也没什么,莉莉也未必是因为斯内普近墨者黑才看上了詹姆波特,而他对这个女人的爱,要从她死后算起。 

也还是一句话的事情:“也许是喜欢怀念你,多于期望得到你。”


若说教授的好时光,也就只有入学前和莉莉的独处,是让人抓狂的短促。他阴郁的一生比小天狼星还阴郁,除了最后是被伏地魔亲手挂掉以外,除了最后还能把记忆留给哈利以外,他心爱的女人死后,世上再也没有人真正明白他。 
邓布利多要求斯内普答应杀死自己的时候,斯内普粗暴地问“为什么不让德拉科动手”。邓说,男孩的灵魂还没有被完全糟蹋,不想把他的灵魂弄得四分五裂。 
斯内普反问,那么我的灵魂呢,邓布利多?我的呢?    
看到这一段时,我真是出离悲伤。 

 

 教授是墙角阴暗的狗尿苔。

 

Chapter 3

导演&造型师&美术指导是杀人不见血的侩子手。

*****************************************************************

曾经马爹的一访谈,说原本自己进哈2造型师就想让他穿西装剪红短发,但马爹因为看了原著一口回绝说自己要留长金发穿貂皮长袍拿手杖。每次想到都忍不住要狠狠吐槽,条纹西装红短发,你确定这是马爹而不是韦斯莱家的?!不是当小丑的麻瓜??

HP4访谈 关于卢修斯.马尔福 
“当我第一次得到这个工作的时候,我去见了服装设计师,他说:“我们考虑让你穿细条纹布料的外套,剪切不齐的碎发。”我回答说:“这很有趣,因为我要及腰长的金发,要貂皮、毛皮和佩斯里螺旋花纹尼。”他回答说:“哦,见鬼,真的吗?”
“最初的构想是红色的短发,以及一个碎条纹的西装——卢修斯在魔法部工作。我想,我一辈子只能扮演一次巫师,所以我向他们提出,是不是可以试一下浅色的长发。”
这是我全部的角色特征,一根手杖。没有它,我就好象参孙一样。我用它来戳人,用它来钩住别人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事情。在有我参与的第一场戏里,克里斯·哥 伦布说:“别忘了关上你身后的门。”我说,“行……。或者我可以只是挥一下我的手杖,门就‘砰’地关上了。”这根手杖为我传达了我的意图,就好象《魔法》 一片中安东尼·霍普金斯的木偶。
 ”

每次都要为哈里的衣服呕出几升血,原著虽然说他原本总穿旧衣服,但是人后来还是有钱的!不用总穿的那么傻啊!在ELLE曾经看过一句,有钱不代表有品位。
可问题是有钱也没救的品位不是他的错,没品位的是美术指导和造型师啊.....

数升血的证据:
一,叫马爹剪红色短碎髮,很明显就知道他没有看原着吧!Malfoy一家都是金髮,JK大妈在原着裡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二,邓校年轻时穿的红白圆点点围巾,原着明明写的是"很时髦"的西装,不是"很神经"的西装!他平日穿的银色睡袍也很能雷人。
三,小天狼星的大妈泡面头(前面说的是madao般销魂的胡子)
四,卢平的疤脸,啊啊啊到底谁是疤头啊?

 

而那些满电影的麻瓜衣服,我就不说什么了,其实造型师和美术指导是被冤枉的,那些是小演员要求的。

 

虽然罗琳经常不直接写外型倒是真的,她明写的长得好的(男人)不是死了就是疯了 。。。

 

导演也是,挑的演员很多本来应该找个丑的或者一般的结果那么漂亮或者清秀:例如露娜和帕金森。漂亮的却找的丑或者路人甲:例如芙蓉和金妮。简直看得人要囧飞了。
第一集的时候,估计导演没想到最后金妮会变成第一夫人于是找了个路人来演,没想到最后要成校花,真是难为化妆了 。

 

 

Chapter 4

尾声

***************************************************************

这么零零碎碎的故事,只能希望哪天罗琳有空,写个外传或者前传吧。倒不完全是我萌的都是老辈,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三代人是一代不如一代,不说性格魅力,就连纯实力也是如此。 


你看,人邓布利多时代是战国群英; 
伏地魔那时候是地下城与恶魔; 
斯内普那时候就是一流星花园(所谓格莱芬多F4和斯内普版杉菜); 
到哈利他们时,就终于退化成康夫大熊和小静了。。。(难道校长是哆啦A梦么……德拉科同学倒很适合强夫这个角色。) 

其实魔戒也是这样。
silmarilion那里,精灵的第一纪,第二纪。骤火之战、火烧天鹅港blablabla。索隆在那里就是个端茶倒水兼送信的。结果人到第三纪,就一个意识体,加一枚戒指就轰动成这样。


这一代不如一代,还是真理了?

(部分描述引用:http://www.douban.com/review/2155301/ ; 以及相关油菜花论坛   鄙人就是一个打酱油,炒杂烩饭的。)

 

另无比期待,在第八本,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和斯内普.马尔福不得不说的故事……(我湖绿的啊~)

9 mai

【南京!南京!】我是个南京人

我是南京人。

 

看过这部影片后觉得只有背负得起这座城市的血泪的人才能在这里说“我是南京人。”

 

且不管我是个地域所属多么模糊的人——出生地、籍贯地和长久居住地分散在中国东南沿海毗连着的三个省份里——我还是一厢情愿地把这座占据了我现有生命的四分之三的城市作为自己的归属。

 

毕竟习惯了春游去牛首山看油菜花,秋游去珍珠泉吃烧烤。寒假结伴到鸡鸣寺祈福吃斋菜再去爬城墙,暑假为了避开难以忍受的暑气揣着学生证去南博逛一下午。为了逃紫金山风景区的票,和一帮同学去走紫霞湖那弯弯曲曲的小道。第一次逃课就是在春天跟着摄影协会的同学去中山植物园踏青。每年1213号,上午十点的警报声,能把人的灵魂震到战栗。

 

高中有“12·13”活动。高一时,是大清早地起来,集合整队从察哈尔路徒步走到挹江门的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参观,看那些纠结在黄土里的骸骨,那些触目惊心的黑白照片,那些放在玻璃柜子里的证物。默哀,在大门口集体听讲默哀,在刻满了逝者姓名的大理石墙前默哀。

相对于那些死亡,我们活在现世里的默哀总是轻之又轻的。还有,长达一周的南京大屠杀和二战相关电影、纪录片的播映。而我总是没有勇气踏入报告厅去看那些纪录片。

 

如今的《南京!南京!》,我也是挣扎了近一个月,才终于走进电影院。

 

此时,关于《南京!南京!》的评论已经在网络各处掐得如火如荼。大家都在借这个平台,说自己的爱国心,自己的国家观、世界观,甚至是价值论。我管不了陆川是被捧还是被贬。

我只是作为一个南京人,单纯地感激他。尽管在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在晚上长久地做着噩梦,一次一次的醒过来,看着远处城市夜空的红色霓虹就像是这座城市散不去的业火和血色。我还是感激他。

 

他穷尽了4年的精力和时光,把这部影片拍得努力又真实。几乎复现了这座城市19371213沦陷至19382月中,所经受的无法描述出的灾难。而其实,一直到19385月,掩埋尸骸的数量都比不上新送来的数量。在影片开始不久的时候,有一段我觉得很漫长的屠杀镜头的蒙太奇。从焚烧的火焰燃起,机关枪扫射人群的枪声久久不息,伴随着坑杀、刺刀乱戳……看得眼睛瞪到目眦欲裂,血液中有声音在叫嚣:“为什么还不停下!!为什么还不停下!!为什么还不停下!!”在下一刻镜头转换时,我才觉得释解了。觉得那段蒙太奇只要哪怕再多10秒,我就会毫无理智不顾一切地站起来,大叫着把手中的饮料砸向屏幕。

只是短短用分钟来计的时间,我都觉得难以忍受。那段长达半年之久的日子,南京这个城市该是如何。已经到难以想象的地步了。

 

白天专门去了挹江门那座城门处,影片里刘烨他们这些军人就是分批穿过这座城门,走向死亡的。我站在城门外,始终都没有走到门的另外一边去。今天,南京的阳光灿烂,但城门里的阴影依旧阴郁得无法描述。路上的汽车一个一个地穿过城门,漆光闪耀。我当然知道,门那边不会再有大吼着“中国不会亡”的悲壮死亡了。再往前走,长江里也不再会漂着数目可观的尸体,那里只会有受了污染的江水空空地击打江岸。

 

所以,我感激陆川。

 

自己曾经也拿着地图,一个一个去考据那些屠杀发生的地点。但是白底黑色的文字,终比不上影像的心理震撼。他就算被人指责拍得像景片,但我觉得他的立场是中国相关电影里难得的客观的,也正因为如此,也是难得真实的。它带给我的震撼,超出了我的想象。

1 mai

心想做不成恋人也是知己

心想做不成恋人也是知己。

这世上也许真的会有那种磁场一致的人,我是那么急切地想扑向你,但总又会觉得离得很远。而就算现在,自己也是这样。就算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就算并肩走在遍植香樟的校园路上,就算和你吃同一件东西喝同一种饮料,就算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冷场——你能言善辩,多好,我也是——但,就算如此,我依然觉得离你遥远。

你之前有一个是用爱来全身心对待的女朋友。你可以在人流攘攘的地铁站里等她3个小时,也只是在担心她怕她出了事不能及时联系你;你在她用之前的那些男朋友激你的时候,非常厌恶自己当时的失态,你对自己说现在是你和她在一起,她之前的事情就算心里不舒服也不要让她困扰;你还说你曾在那段恋情中,多次想,如果对面迎来一辆车,你一定会拼了命也要保她周全。

你是在以一个那样绝然的姿态站在了我的面前,让我似乎看见了爱情的真谛。

我自问,我可会拼着性命去护你周全?

我在问出的那一刻犹豫了。

我也觉得自己的恋情含有许多的杂质。我太重名利,太重自己的得失了。也许在我这种为一点营营小利也要去争个头破的恋情观里,爱情的踪影毫不存在。我只有一把量尺,它叫“适不适合”。我只有一座天平,它叫“我有多重”。这样幼稚、功利而又以自我为中心的恋情观,在你的面前蓦然失重。

我自以为我了解你。曾经,那么多的学姐暧昧而不得,我看在眼里。心想,我是懂你的吧?同是追求那种爱情烟的前半段的人,因为有难以描述的美好和几乎可以忽略的副作用,但是燃烧过半,便要立即掐掉。其实玩爱情游戏的人,是不会知道,真正的爱情是连烟的后半段也可以如含笑饮鸠一样缓缓地抽完的。我虽然只玩过一次,但也知道游戏规则里后半段的烟绝对是个高压线。

可如今这么一段感情摆在我的面前,推翻了我所有的“自以为了解”。其实,你是会去爱一个人的,只是你不是在爱我。我从来没有接触过爱情这个东西的实体。我没有一次一次地去为谁无视自己的底线被触犯,也没有为谁去拥有那种你的性命重于我的情感。我仰望过它,梦想过它,却求之而不得。

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这般是否算是在爱你。

我也没有在人来人往处毫不怨言傻等的脾性。但我在我可能终我一生也不会比上那个女生的前提下,去接近你。这是我大一进校那么鲁莽的时期都不曾拥有的勇气。也是对自己那座天平的存在的严峻挑战。

我知道你永远不会像爱那个女生那般来爱我,其实你爱不爱我都是个问题。我自己知道像我这样一个女王脾气严重到无以复加地步的人,去当别人失恋空窗期的缓冲垫是件多么憋屈的事情。但我像是毫无影响一样,也只是叹着:“瞧这缓冲垫华丽的。”守着你可能只会回一条表情的手机。

心里想着以什么借口约你出来不会唐突,以什么话题找你聊天既不会打扰你也不会让你无话可回。之前一直讨厌那个女生的小女生做派,在得知你们的恋情后更是觉得她工于心计。但现在得知她又在进行着新恋情,而你却拉着我去吃她和你原来经常会吃的重庆菜。我在付账,你嘴上不说什么或许在心里是在默默怀念。我在那个瞬间却突然开始羡慕她。只是单纯地羡慕。她过分,但有人可以这样去爱她去包容她。而我这边在努力让自己大度,却兜兜转转得不到喜欢人的爱。

去追一个自己喜欢而不是喜欢自己的人对自己是一种伤害,自我保护欲强大如我自然不会再做一次。而追我的却不得我喜欢的人,我则是本着少联系少麻烦的原则干净地回绝了。在这样的一种状况下,才明白遇到个爱我的我也爱他的人是件多么奢侈的事情。我兴许终我一生都不会有这个福份了。

我或许不是在爱你。只是我寂寞,而你恰好满足我的一部分幻想。于是,我大度地想,没关系,那些另外的我可以包容,咱们就开始吧。接着我就像母狼一样冲过去,想在扑到你的时候对你说:“咱们男未婚女未嫁的,就将就将就吧!”却在发现这一切之后,决定退到一个知己的位置去遥远地爱你。

真的是个让人觉得无比讽刺的转变。但我认了。

如今我们算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但如果我何其有幸的遇到了那个人,我会默默走开。没有遇上的话,就默默地坚持。不去唐突你,认真地和你争辩人生奥义,开心地吃每一顿饭,好好准备GMAT考试不让自己失望。


以上!

5 février

故人家在桃花岸

 

雨歇杨林东渡头,永和三月泛轻舟。

故人家在桃花岸,直到门前溪水流。

 

在游荡时看到SELER的日志,《故人家在桃花岸》很喜欢

一、桃花岸

   一直以来不是一个太易变的人,喜欢上什么东西,便会一直喜欢很久。我想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东西再比这首诗更久,记忆中仿佛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它,知道现在依然那么喜欢。

   那时候不过七八岁的年纪,到现在已有十多年。对我来说,已经是一段很长很长的时光。

 

   这首诗的意境里本身便有一种安然,又在长久相处的时光里淀下了温软的宁静,便美好得让人无力描摹。想起来,便会不由地微笑,有一种类似怀念的味道。

 

   冬天还没有到来,便已经开始想念春天了。

   那是一个怎样美好的季节,微微闭上眼睛在想象里描摹,繁花与绿叶,这里一丛那里一点。温风如酒,波光如绫,细雨在空气中幻化出流动的光彩,落在花叶上,花叶便晕染开清润的光来。

   秋去冬来,万物萧瑟,那样的怀念在这样一个草木零落的季节里隐隐有些无望,毕竟中间还隔了那么长,那么长的一个冬季。

   好像是在怀念一个浮光掠影的梦境。

 

   对于春天的怀念也许大半是因桃花而起。像是当记忆里所有的春色都被浓缩到方寸之间,便化作那样一片小小的绯色花瓣飘落指间,那样的姿态与色彩,便不再需要任何别的语言。

   关于桃花该怎样去形容,像是一时间涌上太多的词汇,却又哪一个都无法将它尽言。那是明艳的,绚烂的,清丽的,纯澈的,日光下花叶嬉戏于风中活泼喧闹,暮色中隔水望去,却又是一片融进迷蒙光影里的静默于深沉。到底该怎样描摹那种美丽,如同一笔道尽整片春光与三月。

   也许那些太过美好的东西,美好得无力用语言形容,便像是来自于梦境中,容易引人幻想。在桃花林纷飞的光影下面,也许可以看见那些一直向往着,怀念着的美好景致在其间一一上演。于是有了陶潜关于桃花源的梦境,又被后人延续千年。是桃花的灵性孕育出这个故事,还是这段传说给桃花点染上灵异的色彩,纠纠缠缠千年已无法分辨。笔墨间的桃花早已不是大地上的寻常花朵,而我们,亦多少是藉由着前人的眼光来看待着这个世界。于是桃花在我们心中成长为这样的花朵,承载起我们种种百转千回的向往与思念,为我们把那些我们的生命所无法延续的感动,延续至天长地远。

 

   于是现在我们遥想桃花,所想到的不止是那花朵而已。一株株花树带着与世隔绝般的幽静自开自落,年复一年,像是守着什么秘密一般含笑不语。故人所安居的桃花岸,原本只是我们内心中一点隐隐不能言说的向往,却借着桃花的魂魄凝聚出了形体,在无数个朝暮间繁盛绵延。Tolkien说,道路如同河流,喜欢这样的比喻中那份坦荡与随意,散漫但是却无比真诚。所以希望可以在行走的时候一直抱点期待,随那道路的河流飘荡于这个世间,桃花源,也许终有一日可以遇见。

 

二、故人

   曾经总有那么些人,在某一段路上与我们携手同行,然后,在某一个路口处渐行渐远。

  记不得那时我们有没有挥手道别。不过是一句再见,很多时候从此便真的再也没有相见。

  渐渐明白有些人只是相伴于生命中的一程。可是那些往事的光彩不随时间而黯淡,温暖的感觉因遥远而愈加鲜明。岁月的风霜在其间一日日穿行而过,模糊了曾经精致的纹理,却有一种更加沉静温润的光泽,一点点晕散开来。

  过客这个词总是有点不自觉的萧索,还是叫故人更好。

  有一种遥远的温暖味道。

 

  诗中的桃花流水原本只是寻常景致,一语故人,却将每一瓣桃花点染上鲜活的色彩,像是刹那间有了灵魂,眉目间流转开熠熠的光来。不再只是漠漠然的远观,不再是与己无关的陌生国度,花木扶疏间仿佛随时会有故人浅笑着走来,压下开满花朵的枝条,含笑道一语早安。

 

  也许正是因为知道永远不会遇见,所以才能在记忆里如此想象。添尽一切瞬息的,模棱两可的美好,安然沉浸于那一个个无始无终的瞬间。

  喜欢诗中那种虚实交织的感觉,现实与想象在思绪间自由飘转,有花开叶落般的自然。于是可以幻想顺水流去遇见那开满桃花的河岸,船舷上拂起三月是柳枝,飘落的花瓣随水流转。但是否也正是因为知道永远不会遇见,所以才能在想象里,拥有一片那样的安然。

  故人一直生活在记忆深处凝滞的时光里,而如今,尘满面,鬓如霜之后,让我怎么再与你相见。

 

  如今这只是梦,所以不会有担忧,可以微微闭起眼睛安然怀想,你与我第一句话的语气,是不是会如同未曾离别,

  抑或是如同未曾相见。

  开尽时的落花随流水远去天涯,这样会不会更好。冬去春来,依然会有新的繁花绿叶缀满枝梢,记忆中的如锦繁华早已在身后凋落成泥土,唯余香气,可供珍赏。

 

 

  少女从千年前的诗歌中醒来,笑容灿然,树木发芽开花结出果实,藤蔓静静延展,覆盖大地,大地下谁的尸骨慢慢化为尘土。

  谁为谁彻夜不眠,窗外大雨不休,谁在夜半时分惊醒,白了头发,素了容颜。

  谁独自悼念那错过一次便永不相遇的相见。

  觉得在大学里,天天过着背单词,算概率的日子。曾经瑰丽的想象,早已在不知明的时候乘风飞去,再也不回来了……

  曾经总有那么些人,在某一段路上与我们携手同行,然后,在某一个路口处渐行渐远。在这里,我感到渐行渐远的是一种能力。一种专门用来哀伤,用来堆叠文字的能力。真的,这样的文字,现在自己已经写不出来了。所有的感受都是自己的选择。自身是因。所以,无能为力。因为相信自己在作选择的时候,真的是别无选择,让自己再选一次,也会是这样的……所以,格外的无能为力。

  其实无论做了什么选择,都不能成为自己不再读书的借口。不可以在逃避。从我手中铮铮流走的时光和美好难道还少了?难道不能去记录些什么么?认为沉心于文字的堆砌是一种懦弱这本来就是错误的……

 


2 octobre

夏声秋虫之“当时明月在”之后的一些牢骚

  看看seler的文字,再写点感悟似乎是很久之前就有的习惯了。后来分开,似乎就断了很久。如今,看过《当时明月在》继续让我在这里发几句牢骚吧。

 

http://blog.xiaonei.com/GetEntry.do?id=321238713&owner=237139486

 

  小山总会让我想到后来的纳兰容若。一样的贵族世家公子,清雅的不像是这世间的男子。一个晚年苍凉寥落,一个则何其幸地英年早逝。每每想起心中很有些悲凉,却仍是喜爱。就像自己喜欢魏晋南北朝一般,那个时代的人对美追求到一个我终生又无法祈望到的极致。那个时代却是乱世。大概是在乱世中,人的生命如流星一般,所以美也就格外值得珍视吧。有时感觉这二人就像是脚穿着木屐,水墨色的丝袍,风流如王谢一般的人物,风雅深入灵魂,以至于后来转世都脱不开那种雅意。

 

  有些没头没尾啊。

 

———我是从“当时明月在”穿越到小说的分割线————

 

  曾说过,自己也算泡在穿越众文的坛子里泡了许久的人,算得上浸淫已深。而看过后愿意再反复看几遍的文章,因爱的《勿忘》算其一,谈天音的《皇后策》算其二。计谋深的,不愿再看一遍,有些怕,毕竟某桃子还是芸芸小民一个。太浅白的却也不愿耗费青春。不偏不倚地叫我看上的,而且还有时间回味的,怕只有这两个。

  前一阵子过得很郁闷,好容易把文写出来给同寝的人看,她们只是看着我生硬的转折吃吃地笑开来。大概蒙着心写出来的东西多数会生硬,因为没有感情只有逻辑。后来,翻东西的时候,发现自己写了一半的日记本没了行踪。再加上些病痛,更加觉得不顺。

  我想,既然没了日记本,以后就把我想阐述的观点写进来吧。想让这些观点变得更加壮实些,一篇文真的必不可少。只是,这篇文兴许太长了。但是我并不会觉得路途索然无味。虽然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多爱完结的好文,连载中的因怕是万年巨坑故迈腿而入时会更加谨慎。但我预见了些沿途的寂寞与孤独,心意仍然未变。

  我只是用竹竿支了个小棚子,泡了点茶水,自己讲自己编的故事,应不会太寂寞。

  对于爱情,想看言情的亲们在这一卷里怕是要失望。因为我从来都觉得“情伤”比“情深”更加具有美感。喜欢疏离的爱情、痛苦却清醒明白的纠结和女主凄凉而美好的单影。我便是那有些病态爱好的人,独爱那旷野上的一株孤独沧桑的老梅,每年开花时就算跋山涉水也是定要去下面走一遭的。那些爱情,我更情愿它在青春美丽的时候死去也不愿看到它被岁月磨砺到容颜尽老。

  所以,在文里如婚姻这种男女之事是必然会有的,但是总觉得爱情太奢侈。对莫吟是肯定的,而余三人要看她们自己的想法。没有爱情或失去爱情还活得潇洒怕是莫吟会走上的一条路。我作为后妈还是想着这奢侈品毕竟不是谁都能承担的起的。

 

就算失去阳光,我也不会迷失在自己的城池。

http://www.qidian.com/book/1057081.aspx

来来来,我来讲故事~~

http://www.qidian.com/book/1057081.aspx

 

后面所有的东西都与这个链接有关。权当我在做广告。

 

闲下来,回忆自己在大一看的书。发现除了落落、张小娴什么的便是晋江和起点。而中间零零散散的伍尔芙和杜拉斯甚至叶芝都在无力的缩在角落里。

 

其实很正常。闲散的生活里,学着和什么人生苦痛民族苦难公民意识相比之下有些轻浮的东西。每天画画供求曲线,再把数据套到什么模型里,再总结些结论,其实那些杂乱无章的线条里只要是交点就必然是有意义的。再看看新闻,把片段归于定理,再说其实就是这样很容易料到的。做这些轻浮的东西,不得不说其实也是相当耗精力的。于是,开是游走于晋江起点。

 

还是在找借口啊。在闲到不能再闲的假期里,我还不是如幽魂一般游走于晋江起点?

 

说到这里,你可能不知道什么是晋江起点。其实,就是在看那些网络小说的网站,实在不知道,您百度一下便好。看的有言情,但还是少于武侠和传奇。耽美是时常的选择,但看看就发现好文还是少之又少。我看文字速度极快。很闲的时候,可以把4部小说一天看完。看文时又极讨厌不知道结果,所以深受小白文之大害。真心喜欢的文却少,看了一年多,真正还愿意再看一遍的,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

 

可是看那么多文,到底有多少呢?下下来看过的耽美文,打几次压缩包,可以压到半个G。总还算得上浸淫许久,连带着屋里的室友一起天天热热闹闹的讨论攻受穿越。

 

终于一日,大家深受其害,怒火中烧地决定写一篇自己YY的穿越文。

 

由于是YY所做,所以多半不是真实。现实有三分也要说成十分。为了什么?哎哎,为了文学表达啊。若是你把YY看成真的,我也只能无语。

 

所以,这个媚俗故事的终点便是,上面的链接便是本人连带着小寝的穿越小说。我用一个媚俗的名字,套着媚俗的主题,挂在一个媚俗的平台上媚俗给你们看。

 

之前咱们一直正经八百地在那讨论人生苦痛民族苦难公民意识。如今,咱们踢掉牛津鞋,把制服裙摆撕出毛边,把头发抓得蓬松得像鸟窝,把桌子上铺满俗物,赤着脚踩在尘土里,媚俗一把。放心,铺上白桌布,咱们端着茶还是可以和你正经八百地说:“媚俗,即Kitsch,这个德文词出现于十九世纪末期,简单地说,是指相对于传统艺术的廉价艺术商品。可它的含义已经逐渐起了变化,今天,在法国,仅仅意味着某种美学风格,低劣的艺术。但是,远远不止于此;这是一种由某种对世界的看法所支撑的美学,这几乎是一种哲学。这是知识之外的美,是美化事物、取悦于人的意愿,是完全的因循守旧。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重新提出海尔曼·布洛赫的著名论点,他在《文学创作和认识》中,清算了源于德国浪漫主义的媚俗精神,据他看来,这媚俗精神一直延续到瓦格纳。米兰昆德拉则认为,不如说,到柴可夫斯基:一种要引起激动,并且得以成功的有效的音乐,但是,非常传统,是某种艺术上的煽情。这种蛊惑存在于西方,也存在于东方。当然,极权的国家发展了这种媚俗,因为,这些国家不能容忍个人主义、怀疑主义和嘲笑。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就是媚俗的胜利。在站后的苏联,人们心安理得地对美术学院的学生解释,苏维埃社会已经是如此先进,因而,基本的冲突不再是好与坏的冲突,而是好与更好的冲突!在西方,这种媚俗性尤其被政治派别当作媒介物,看看美国的选举运动…… ”

 

 

 

说了这么多,还是欢迎大家去看文——如果你乐意——帮我投票、写评论。

 

我媚俗起来还是相当生冷不忌的,若承受不了,欢迎绕行,只需让鼠标向该页面右上方奔去,点击红叉即可。我会很有诚意地恭送的。

 
La liste est vide.
Photo 1 sur 5
就当提前储存甜言蜜语好了